生存空間漸窄
事實上,中國對于“翻墻”這一現象并不是第一次進行監管。2015年初,有報道稱,部分中國內地用戶反映無法正常使用國外的VPN服務。與此同時,關于VPN服務漲價的消息也開始傳出。據了解,“防火長城”開始屏蔽外國VPN服務。VPN供應商Astrill已通知用戶,由于“防火長城”的升級,使用IPSec、L2TP/IPSec和PPTP協議的設備無法訪問它的服務,“受影響的主要是iOS設備”。
之后,另一家VPN服務商VPN Tech Runo稱,從2014年12月31日開始,它的很多IP地址已被屏蔽,部分地區使用L2TP協議的用戶也連接不了它的服務器。此外,免費VPN服務商fqrouter在當月正式宣布關閉其VPN服務。
當時,就外界紛傳的中國封殺部分VPN一事,工信部通信發展司司長聞庫發聲說,“在中國發展互聯網一定要按照中國的法律法規來進行,一些不良信息應該按照中國法律進行監管,所以,隨著互聯網的發展,新的情況出現一定會有新的監管措施跟上”。
中國網絡空間戰略研究所所長秦安也為“防火長城”指出,事關網絡空間主權,中國當然不能對這些服務視而不見。
有公安局網警透露,對于使用者來說,如果只是瀏覽沒有不良信息的網頁,一般不會被追究責任;如果是復制擴散有違法內容的帖子,一旦被查獲,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多位律師認為根據法律原則性規定,瀏覽被禁止的網頁應該涉嫌違法,但如何處罰則要視具體情節及危害程度而定。如果只是自己瀏覽沒有散布,那么情節輕微,一般不會受罰。如果提供“翻墻”服務,肯定違法了,比如買家借此瀏覽色情網頁,則賣家涉嫌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。
也有律師指出,《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》第5條規定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互聯網制作、復制、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:煽動抗拒、破壞憲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規實施的;煽動顛覆國家政權,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;煽動分裂國家、破壞國家統一的;捏造或者歪曲事實,散布謠言,擾亂社會秩序等。 境外網頁上的言論缺乏管理,一旦瀏覽到了,那就已經違反了這條規定。
除了以上規定之外,對提供“翻墻”服務的賣家而言,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 規定的懲罰措施更重。第4條規定:“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;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。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,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。”第19條規定:“違反本辦法的規定,未取得經營許可證,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,或者超出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,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,有違法所得的,沒收違法所得,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;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,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責令關閉網站。”
在業內人士看來,雖然相關部門一直都對“翻墻”有所監管,但這種監管時斷時續,要求嚴的時候就封一陣,要求不嚴的時候各種翻墻工具就會再次興起,以前的各個監管部門只是將這項任務當成職能之一,但不是專屬職能,所以監管一直有所疏漏,2014年國家成立了網信辦,相當于有了專職機構來管理,監管力度也加大了,未來這些“翻墻”工具將很難存活。
來源: 北京商報
|
- 07-19[網站運營] 網站運營,如何做好網站體驗優化
- 05-22[網站運營] 網站分析如何做?
- 03-21[網站運營] [媒體人的一天]新華網李洪雷:網站
- 03-16[人物訪談] 訪談李勇:SEO博客兩個多月快速提
- 02-06[人物訪談] SEO訪談:初入SEO的苦與樂!seo有沒有
- 02-04[自媒體] 內容創業時代來臨:機會、趨勢、
- 01-13[網站運營] 網站運營推廣成功的三大核心問題
- 01-10[自媒體] 內容創業:前景光明還是黑暗?
- 03-16[網站運營] 網站運營之變局-內容為王的時代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