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戰人網(shizhanren.com) 據媒體報道,工信部制定的《互聯網域名管理辦法》修訂工作已接近尾聲,有望盡快出臺。該草案第三十七條指出,在境內進行網絡接入的域名應當由境內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提供服務,并由境內域名注冊管理機構運行管理。有人認為這將影響境外網站訪問,導致中國互聯網管理的“封閉”。月光博客在微博上提到此事,把這條又帶到輿論中心。也有專家稱,規定實施并不影響網民瀏覽全球網站,針對的是服務器和域名“兩地分居”的網站,對一般人的影響非常小。
工信部新規引爭議 有人擔心影響境外網站訪問
搜狐公眾號極光注意到,早在2016年3月25日,工信部發布《互聯網域名管理辦法(修訂征求意見稿)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時,該草案第三十七條就引起較大爭議。而1月10日召開的第二屆中國域名發展大會上,工業和信息化部信管局互聯網處處長裴瑋透露,2017年或將出臺域名管理辦法和相關標準,讓此事再次引發熱議。
這個引起爭議的三十七條規定內容為:“在境內進行網絡接入的域名應當由境內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提供服務,并由境內域名注冊管理機構運行管理。在境內進行網絡接入、但不屬于境內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管理的域名,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其提供網絡接入服務。”
在網絡上,一些網友認為這一規定是“封鎖網絡”的行為,可能影響境外網站訪問,有網友舉例稱,“比如百度的域名注冊商是美國,那么國內主機商應該禁止百度的網站接入”,也有網友認為,這會導致“今后國外網站就看不了,人家國外網站域名憑什么要在你國注冊”。
月光博客:工信部制定的《互聯網域名管理辦法》修訂工作已經接近尾聲,即將出臺。《辦法》規定,在境內進行網絡接入、但不屬于境內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管理的域名,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其提供網絡接入服務。(微評:中華局域網建成指日可待)
微博用戶“月光博客”在微博討論此事引發網友熱議。
《環球時報》也曾發文解釋稱,許多人覺得“在境內進行網絡接入”意味著“可以在境內訪問的網站”,但事實上,在“境內進行網絡接入”指的是“服務器在境內的網站”。
《環球時報》因此說,第三十七條的真正意思是:1、服務器在境內的網站,需要選擇在境內的域名注冊服務機構進行登記注冊,并由該機構對該域名進行管理。2、服務器在境內,但域名沒有在國內的相關機構進行登記注冊的,那么網絡接入商就要停止相應域名的網絡接入服務。
在去年3月30日,工信部信管局也公開表示,該辦法與全球域名管理體系沒有根本性沖突,相關條款重點要求在境內接入的網站應使用境內注冊的域名,不涉及在境外接入的網站,不影響用戶訪問相關網絡內容,不影響外國企業在華正常開展業務。
據百度百科,域名注冊商(英語:domain name registrar)是一個商業實體或組織,它們由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(ICANN)或者一個國家性的國家代碼頂級域名(ccTLD)域名注冊局委派,以在指定的域名注冊數據庫中管理互聯網域名,向公眾提供此類服務。并負責提供DNS解析、域名變更過戶、域名續費等操作。
.COM 域名的管理機構是Verisign,已有上千萬個.Com域名被注冊。CN域名的管理機構是CNNIC,CNNIC授權注冊商,在CNNIC和注冊商之間就沒有類似Verisign這樣的公司,注冊商是直接從ICANN批發域名。
專家觀點不一 有人稱贊 有人擔心網站被控制
方興東預測稱,“1.不會影響全球網站的瀏覽;2.不會影響全球網站的基本服務;3.會影響在中國境內架設服務器的經營性網站,尤其是對于全球統一域名,而又在中國架設服務器的網站,需要一些變通方式。對于中國境內有獨立域名的網站,影響較小。”
“這一規定主要影響的是跨國經營的商業門戶網站、跨國交易的商業公司和跨國公司”《中國域名經濟》主編沈陽對極光介紹稱,這一規定對相關企業影響不大,只需他們在中國注冊域名即可正常運行,“把域名弄到中國,最快3個小時、最長3天都可以生效了”。
“全世界的域名調查顯示,只有大概24%符合ICANN(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,負責協調全球域名和IP地址管理政策)的域名注冊信息規定”,沈陽介紹,域名信息是否真實會影響公眾對域名網站的可信度,這幾年不少人要求ICANN推動域名注冊信息實名制,而ICANN也一直在鼓勵WHOIS(域名注冊者信息的數據庫),中國的CNNIC在實施這一條款上,自2009年開始就按照工信部要求、用了3個月時間實現1380萬個。cn域名符合域名實名制的要求,走在世界各國前面。
在沈陽看來,第三十七條體現了WTO(世界貿易組織)的公平原則,“同樣服務器放在中國的網站,(域名)在中國注冊,中國就有人管住我,(域名)在外國注冊,中國就管不住它,這本身就是不公平政策”。同時,在中國注冊,有利于中國政府監管,對一些重要網站提供技術保障,推動IP地址和域名“綁定、固化”的安全,避免出現類似百度域名被劫持的情況發生。
IT分析師姜伯靜也告訴“澎湃新聞”稱,之所以推出第三十七條,“一是徹底截斷那些在海外注冊的不良網站或者其他危險網站;二是推廣中文域名;三是如果海外機構想發展國內業務,那最好和國內合作”。
“該規定是我國網絡主權觀念的一種體現”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良在接受《法制周末》采訪時認為,企業將域名遷移至境內雖不會花費什么成本,但這些企業更多考慮的是,一旦將域名遷移回境內,必然要面對政府的制約和管控。
劉還建議說,“我們對互聯網內容的管理大可不必自縛手腳,可以跳開域名注冊、域名跳轉的方式,先允許網站進來,一旦這些網站在中國境內發生違反中國法律的行為,就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對其進行警告、罰款、甚至關停等處理。”
方興東同樣認為該條例存在改進空間,“一方面關于一些概念和措辭的界定比較模糊,存在被誤讀的空間;另一方面,對于這個條款的實施細節應該更明確,以打消境外企業過度的擔憂”,更加務實完善,少些多余的驚嚇。他舉例說,“極端地講,如果各個國家都是以域名本地化注冊為基礎,那么一個像谷歌、Facebook或者騰訊、阿里巴巴這樣全球化的互聯網企業,總不能每一個國家都需要注冊一個新域名,200多個國家就得在各自國家注冊200多個域名吧?”
對于該條例,科技自媒體“月光博客”的博主龍威廉在接受“澎湃新聞”采訪時也有些擔心,中國域名注冊商主要是萬網提供,遷移域名到國內,可能導致國內互聯網企業的網站被阿里巴巴所控制。他舉例說,2011年,由萬網提供域名注冊的慧聰網遭到投訴后,被萬網暫停解析長達數小時,之后慧聰網對外推出“反萬網霸權”網站,指控其行為越權。
來源:搜狐公眾號極光,作者:吳榮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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